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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西藏自治区重点用能单位名单 (2024年版)的公示

发布时间:2024-05-21来源: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

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,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,大力推广节能降碳先进技术,推动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,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》《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》有关要求,我委会同各地(市)汇总形成了全区年综合能源消费10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单位名单(2024年版),现将面向社会予以公示(见附件)

公示2024521日至27,共7天公示期间,如有异议,请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提出意见,通过电子、传真、信函等方式,向西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反映,并请留下反映人联系方式

联系电话:0891-6328050(兼传真)

邮箱地址xzfghz@163.com

通信地址:拉萨市北京中路22号西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处)

附件:西藏自治区重点用能单位名单(2024年版)

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
2024520

主办单位: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办单位:西藏自治区经济信息中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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